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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剂(液体)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8 | 浏览次数:1404


 

具体更正如下: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剂(液体)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HY2021CG77

3. 采购范围: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剂(液体)采购项目

4.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11214日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

5. 开标时间:20220128日下午14:00

6.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二、评标小组成员:

冯颖   李红   张慧英   闫小芳   肖明慧

三、评标时间:2022012814:20

四、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

中标人

中标价(元)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剂(液体)采购项目

包头市旭亚贸易有限公司

1160700

 

五、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tcqjy.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2.本项目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价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价)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人:王健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212107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72-2773244

公司邮箱:hyzbdl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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