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
1、现将原招标公告中第四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3)内容变更为: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样品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等;样品各项指标需符合要求,分子量范围:800-1000万,药剂残留物<3%等相应的国家(或行业)出厂标准,具体执行《水处理剂 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GB17514-2017)标准及检验方法,检测指标需与实物一致(误差率≦5%)。
2、现将原招标公告中第六条:报名时间和第七条: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3年08月17日-2023年08月24日,其他不变,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健
联系电话:0472-3312966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鑫
联系电话:0472-2773244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其它媒介转发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