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第十八中学委托,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包头市第十八中学校门前升降柱采购与安装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十八中学校门前升降柱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XF2025-018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 1 | 包头市第十八中学校门前升降柱采购与安装项目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详见询价通知书 | 14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查询无不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
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17:00前,携带询价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本公司包头市昆都仑区北方启川科技创新园区A312报名参加询价。在询价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未报名参加询价的,不再接收询价。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投标报名表;(附件2)
(4)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0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六.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磋商公告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btzcpt.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同时发布,其余媒介转发无效。
注: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北方启川科技创新园区A312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030478506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第十八中学
联系人:李校长
联系电话:13848827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