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鹏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委托,对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5年第二批试剂耗材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5年第二批试剂耗材采购
2、项目编号:PY-CG-2025-004
3、供货地点: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4、项目概况: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2025年第二批试剂耗材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货期:1个月
6、计划投资:26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9日09:00至2025年11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盖章扫描成PDF发送至nmgpyxmgl@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文件地址:邮箱获取
3、获取文件方式:邮箱获取
获取文件登记表需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包含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保证畅通)、电子邮箱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式两份纸质盖章版报名资料。
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上午0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0号包头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李东宇
联系电话:1502499056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鹏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第三功能小区荣仕雅路1号新园办公楼三楼303室
联系人:王志军
联系电话:14747216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