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YD-GC-2021-02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内蒙古思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东河区工信和科技局的委托,本项目已由东发改审批字{2021}4号批准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东河区环城路(旧区委广场—东河区2号桥)天网入地工程
2、项目编号:SYD-GC-2021-0218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项目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及招标文件要求地点
6、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元) | 计划工期 | 备注 |
1 | 东河区环城路(旧区委广场—东河区2号桥)天网入地工程 | 6195687.00 | 90日历天 | |
合计 | 6195687.0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最高人民法院查询);
6、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本企业注册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单位按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持证上岗,需配备现场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并取得相应资质证明,并提供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的承诺函。(附件2)
4、中标单位需将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人员证件提供给建设单位押证施工。
注:
1.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出现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否决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5日下午17:00,在内蒙古思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报名、获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代理公司详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4、需提供下列资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附件1);
(2)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证明截图;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记录证明截图;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最高人民法院;(http://zxgk.court.gov.cn)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6)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通用资格、专用资格)。
5、报名方式。
到代理公司现场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递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室(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2.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9日 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上午9:30
七、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室(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地址: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中标服务费金额:中标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按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规定取费。
(3)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5‰。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单位名称: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账 号:15001711708052501294
开 户 行:建行包头市府西路支行
(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招标投标平台》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东河区工信和科技局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思远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金正大厦11楼
联系人:逯先生
电话:0471-3463588
E-mail:65328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