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ZY-ZFCG-SZ-2022-02
2.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安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2.3 招标内容:防弹服、防弹盾牌、防弹面罩等公安业务装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采购预算:12.8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为法人、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3.5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nmgzyxt@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投标人。到时请投标人准备一份资料单面打印逐页盖章邮寄或送至我司,获取招标文件。
4.2 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5)开户许可证(如企业当地已取消开户许可证,请投标人出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账户说明,格式见附件3)。
附件自行下载,下载链接及提取码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y8wA06eAt54636blK938w
提取码:ktqt
注: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注:中标单位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5‰,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02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江海路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联系人:温瑶
电 话:0472-5889258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河霞、张静
电话:0472-519909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