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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7 | 浏览次数:762

内蒙古东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服务项目

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MGDP-CG20230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

5、采购内容:包头市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服务机构1家,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近三年(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领取信息: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2月20—2022年02月2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5

3、文件发售金额:500元/套,售后不退

注: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30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五、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报名事项(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

3)开户许可证(基本信息表);

4)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5)投标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投标人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六、发布网址:本项目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

七、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环境卫生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荣 

 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曙光路与黄河大街路口南200米区间路北侧

   : 0472-6868627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东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创业大厦502室

联系人:周媛

联系电话: 15044825086

邮箱:631996428@qq.com

 

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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