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受包头市中心医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机房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一)项 目 名 称:包头市中心医院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NMAC202333
采 购 预 算:人民币46.92万元
资金支付方式:采购单位自行支付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
分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单位 | 采购单位预算 (万元) |
A | 虚拟化服务器资源池内存和 固态硬盘扩容 | 1套 | 29.92 |
B | 机房更换电池及环境监测系统 | 1套 | 17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竞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竞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http://www.ccgp.gov.cn/cr/list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标书购买须知: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文件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已三证合一,则必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供应商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
3、竞标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竞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的资信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1)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3月20日下午17:30起至2023年3月27日下午17:30止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包头办事处(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公七街13号楼1单元2号)
(三)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10:30
(二)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亦
电 话:13347172065
邮 箱:aochenzhaobiao@sina.com
七、银行信息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
户 名: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152414701241
行 号:104191014056
汇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八、平台交易服务费
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