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JY-ZB-2023-01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工作服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28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教职工工作服约157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工作服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工作服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7月3日17时00分到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18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必须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投标人须准备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费:500元
3.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4.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第九中学外国语学校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
联系人:郝国孝
电 话:0472-59901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承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 号楼6 层618 房间
联 系 人: 史女士
电 话: 15848232065
电子邮件:zcjy9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