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振动光纤、地效雷达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振动光纤、地效雷达项目
2、招标编号:HSCG-2023-008Z
3、招标内容范围及数量:
第一包:采购振动光纤处理器、传感光缆等;(详见附件采购明细表)
第二包:采购地效雷达、双光谱球机等。(详见附件采购明细表)
本项目实行单价限价和总额限价双限价,投标报价不能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和总额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报价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运杂费、调试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显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和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显示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二包:
(1)所投主要设备(地效雷达)的生产制造商应具有保密资质,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包头市阿尔丁大街与黄河大街交汇处金融广场B座1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文件时,投标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领取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2);
(3)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3);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明或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附件4);
(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5);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②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金额缴纳社保的凭据,如投标人为当年成立企业或工商个体户及自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显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10)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查询结果截图和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12)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1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14)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文件的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下午15:00
递交投标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2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平台交易服务费
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包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江海路
联系人:尼警官
联系电话:0472-5889258-24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黄河大街与阿尔丁大街交汇处金融广场B座1201室
联系人:任春燕
联系电话:18247266315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