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2023ZJZX41)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包头市昆河再生水枢纽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昆河再生水枢纽泵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建设规模:新建包头市昆河再生水枢纽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 10万m³/d,设备安装规模5万m³/d;新建再生水管线4.56公里,其中管径DN1000再生水管道3.84公里,DN800再生水管道0.62公里,DN600再生水管道0.1公里。
三、招标范围
包括:1、工程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等相关工作。
2、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索赔、签证审核、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等相关工作;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3、工程结算审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造价确定条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洽商等事项编制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如发包人仅委托内审,则结算造价咨询服务费仅按(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中竣工结算的基本收费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收费,效益收费不予计算。如发包人委托进行最终结算审核,效益收费由报审人进行支付。
4、竣工决算编制:计算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费用,出具反映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时间、工程概预算执行情况、投资情况、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以及配合建设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计。
符合但不仅限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5号文件)的相关服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委托的工作事宜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将联系方式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hyzbdlgs2107@163.com)。以上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递交,视为获取文件失败。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1月01日17:00;
获取文件方式:招标文件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提供的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套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八、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9:30
开标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九、其他
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志鹏
联系电话:0472-3312926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472-277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