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Y2023CG76)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除磷药剂(液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除磷药剂(液体)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Y2023CG76
三、采购金额及数量:
(1)预算总金额:1017万元
(2)采购数量:
一标段:北郊水质净化厂、东河东水质净化厂,计划年使用量约为4500吨/年
二标段:万水泉水质净化厂、九原水质净化厂、包头市润通环境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年使用量约为4500吨/年
四、拟定采购人数:投标人可以向不同的标段进行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合同实施的能力;
(2)投标人需为药剂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
(3)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样品的物性实验结果和成分分析等;样品各项指标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出厂标准,检测指标需与实物一致(误差率≦5%);
(4)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需进行投加实验。投标人需提供药剂的样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投加实验,投加实验由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来进行。
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时需同时递交的药剂样品应为5份(液态样品应使用透明密封塑料瓶体盛装,每份净重不少于100ml,不得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明显标记),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编号封存。(注:投加实验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所产生的的费用由提供样品的投标单位负担,费用由代理公司统一代收后交予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投标单位在提供药剂样品送检后,开标前放弃投标,投加实验所产生的费用拒不退还。)
六、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
(1)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自拟);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授权经销商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并加盖公章;
(4)药剂的检测报告(资格要求第“2”中第(3)项),并加盖公章;
(5)资格要求第“2”中第(4)-(6)项截图,并加盖公章;
(6)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7)药剂样品应为5份(液态样品应使用透明密封塑料瓶体盛装,每份净重不少于100ml,不得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明显标记),样品由招标代理机构随机编号封存。
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地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注:(1)未在本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2)现场报名:报名期内(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0日止)投标供应商按照资料要求递交报名资料(一式三份逐页盖章)及药剂样品(一式五份)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如有疑问请提前咨询)。
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0日上午9:30-11:0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八、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1)获取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0日上午9:30-11:0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满足开标条件前提下,待实验结果出具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十、开标时间、地址:
(1)开标时间:满足开标条件前提下,待实验结果出具后另行通知;
(2)开标地址: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十一、其他:
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再生水资源及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健
联系电话:0472-3312966
招标代理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赵鑫
联系电话:0472-2773244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其它媒介转发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