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JY-ZB-2023-04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乔家金街片区基础设施改建项目二期弱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5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东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录像机、摄像头、室外防雨配电箱等监控系统及所需的配线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乔家金街片区基础设施改建项目二期弱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乔家金街片区基础设施改建项目二期弱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从事本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0日17时00分到2023年12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七、其他
1.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必须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投标人须准备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费:500元。
4.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5.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东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二里半
联 系 人:邬哲
电 话:0472-41193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承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5848232065
电子邮件:zcjy9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