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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经营管理处聘请开展项目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服务机构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8 | 浏览次数:615

、招标条件

    内蒙古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经营管理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包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经营管理处聘请开展项目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服务机构项目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GT2024-002

2.项目名称:包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经营管理处聘请开展项目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服务机构项目

3.招标范围:为支撑经营发展和业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包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经营管理处聘请开展项目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具有省级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5.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6.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08日至2024年02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请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V13171258097@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公司会联系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

2.资料需单面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1)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联系人电话、邮箱、姓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人员证书;

(4)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要提供变更核准证明。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4.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不足 500 元按照 500 元缴纳。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青山区曙光路西50米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园5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btzcpt.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经营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国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大街98号金融广场1-Q2-A52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3190699058                            

 

 

2024年02月08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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