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JY-ZB-2024-02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城市更新充电车棚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35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充电车棚46个、供电悬挂架3个、车棚电源外线46处,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城市更新充电车棚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城市更新充电车棚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0日17时00分到2024年6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西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七、其他
1.供货期:60天;供货地点:包头市东河区。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必须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单位公章必须是公司注册所在地公安局审批刻制的印章,财务章、投标专用章、电子章彩扫章等其他印章无效。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若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文件费:0元
4.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5.发布媒体: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btzcp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东河区城市更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西阁外
联系人:周璐青
联系电话:0472-41399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承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6层621房间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15848232065
电子邮件:zcjy99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