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施工二标段
2.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
3.招标范围:清基清表、人工整坡、土方开挖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4.本标段计划投资:约3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8月9日到202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方式: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投标人单位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3、获取文件的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下午14:00
2.现场投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开标室
六、监督部门
包头市九原区水务局
七、其他
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http://www.btzcpt.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公安局三道坝沟截洪改道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包头市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472-693958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A座11层
邮 编:014030
联系人:张小彤
电 话:0472-511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