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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关于“公车租赁业务” 征集车辆租赁合作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2 | 浏览次数:1443

一、合作背景

包头招采平台作为包头市重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一,致力于为各类建设项目提供全面、高效的招投标服务。为了满足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公车租赁需求,进一步提升平台的服务范围和用户体验,平台开展公车租赁业务,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车辆租赁公司供应商。

二、合作内容

1、服务范围

1)提供各类车辆租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轿车、商务车、货车、特种作业车辆等。

2)提供快速响应的服务机制,确保车辆租赁服务的时效性。

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车辆租赁解决方案。

2、服务要求

1)合作供应商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车辆租赁服务的合规性。

2)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确保车辆租赁服务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3)定期与平台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汽车服务或汽车营运。

申请单位在本次征集截止时间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评审时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式为: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租赁公司必须在包头市市域范围内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条件,视情况需要已在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3、具备处理突发事件(故)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四、征集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公众号发布公开征集公告。

2、申请单位将营业执照、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联系单发送至邮箱:btzcggfwptyw@163.com(标明申请类别),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征集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10月15日。

3、征集说明会  

申请单位应按征集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说明会(线上、线下均可),申请单位参加说明会需介绍各自的产品及合作方式,形式不限。

4、征集数量及确定入围单位方法

本次征集车辆租赁合作商不少于3家。

5、发布结果公告

6、签订协议

按照程序要求签订相关协议。服务期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五、征集单位

征集单位: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13171289119、15661519555

邮箱:btzcggfwpty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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